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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发布关于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退费通知 (2017/6/9)
   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《关于暂缓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》(公消办〔2015〕860号)要求,原定于2015年12月19日、20日举行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暂缓进行,截止目前该项考试是否继续进行仍未确定。经研究决定为我省该项考试已缴费报考人员办理全额退款。

    具体办理流程为:我省已缴费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《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》向原资格审核部门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(原绥中县报考人员到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)提出书面退款申请,经市人事考试部门复核无误后现场给予全额退费。办理时间:2017年6月1日-6月30日(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,下午13:00-16:00)

    报考沈阳市考区的退费考生下载《2015年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退款申请单》一式两份,按要求填写后,在背面复印考生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及复印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盛京银行卡(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其他银行卡必须准确注明开户银行名称)。考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现场签字确认后,通过银行转账方式,15个工作日内将退费转入考生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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